京工发〔2011〕79号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按照全国总工会和北京市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北京市总工会决定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让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中旬至2012年春节前
二、活动主题
互助送温暖,服务促和谐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一个都不能少”帮扶救助活动。两节期间,各级工会对纳入北京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要做到挨家挨户走访慰问,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发放至少1000元的“温暖包”,确保向困难职工送温暖一个都不能少,实现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全覆盖。同时,通过走访慰问,详细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情况和帮扶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认真了解国家民生政策和我市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指导并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落实相关政策。针对慰问中了解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党政汇报,推动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并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为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就近找工会”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同时公布市、区职工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的地址、电话、负责人姓名,方便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拨打工会热线和就近找到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各级工会要做好被欠薪农民工的接待和协调工作,做到“首接”负责制,认真记录农民工被欠薪的原因、金额、欠薪企业情况等具体事项,及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机制进行处理。要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六部门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与市人力社保局、公安局、住建委、国资委等单位配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抽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与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通过组织农民工返乡专列,组织市和区县职工服务中心及12351职工服务热线帮助农民工购买团体票、提供咨询等方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难等问题。对于留京过年的农民工,要积极关心他们的节日生活,通过组织看电影、联欢会、吃团圆饭等活动,让他们同北京市民一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开展面向所有工会会员的“十个一”特惠活动。针对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所有工会会员,开展普惠制的刷卡十元看大片、免费赠图书、免费逛庙会、特惠听辅导、赠送饺子粉、优惠洗衣服、特惠购电器、温馨过大年、半价公园票和爱心光明行等“十个一”系列惠赠活动(见附件1)。
(四)开展“暖·2012爱心互助行动”。一是鼓励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向温暖基金会捐赠资金认捐 “温暖包”,帮助困难职工家庭的同时,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放大送温暖资金的帮扶效用。二是做实信息公开,通过“暖·爱心互助行动”专题网站,及时发布资金的捐赠和结对情况,充分展现企业个人的善行义举,打造企业、家庭、职工互助互济的透明公益平台;三是营造“温暖印象”,及时收集各级工会组织送“温暖包”的图片,在“暖·爱心互助行动”专题网站“温暖相册”中陆续展出,形成规模,增强互动;四是通过海报、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和方式,推广“结对资助”理念和项目透明公益模式,动员社会各界捐赠资金;五是动员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企业集团、总公司建立温暖基金子基金或专项基金,形成为职工解困的长效机制。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工会要深入困难企业慰问普通劳动者,深入一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各行各业职工,深入家庭慰问劳动模范、专家学者和职工群众,深入新建立工会的单位中宣传并提供工会的服务帮扶项目。尤其要做好慰问单亲女职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和需要临时应急救助的职工的工作,根据其实际需求给予特别帮助,缓解其实际困难。
四、送温暖资金的筹措与发放
1.市总工会与基层工会共同承担困难职工的“温暖包”。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发放1000元的“温暖包”,采取市总工会与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各负担500元的方式解决。市总工会的500元通过困难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发放。
2.多渠道筹措解决送温暖资金。各区、县、局、总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要多渠道筹措两节送温暖资金:一是要尽最大努力争取党政的支持;二是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会经费专项开展送温暖工作;三是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募集送温暖资金,保证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各产业工会要着力动员所属企业建立温暖子基金会,推动帮扶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各区县工会要着力动员所属工会服务站,认真做好农民工接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将工资清欠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在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认真完成两节送温暖的各项工作。
(二)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帮扶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其中,由市总工会配比的资金属于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及时做好实名制领取和帮扶信息的录入工作,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在北京市温暖基金会设立子基金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帮扶范围进行使用,因特殊情况须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需经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商讨并征温暖基金会意见决定。
(三)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方针相结合;与推动工会工作社会化、项目制运作相结合;与促进工会服务帮扶工作不断拓展内容、完善方式、提高水平,实现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四)要提高宣传效果,结合送温暖工程实施20周年和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加大系列宣传报道力度,扩大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影响力,形成工会系统送温暖活动的整体规模效应。
(五)请各区、县、局、总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于
市总工会权益部电话、传真:65592721
联系人:邢祎 电子邮箱:shbzb@bjzgh.org
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市温暖基金会联系电话:65592577
联系人:李芳芳 电子邮箱:wnjj@bjzgh.org
附件:
[此表只需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各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填报]。
北京市总工会